发布时间:2025-06-26文章来源:
各合作金融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实施四川省“服保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建〔2020〕106号),省级财政对获得“服保贷”支持的企业给予融资成本补助,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通过四川省“服保贷”获得融资支持,并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前正常结清贷款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贷款利息补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二)担保费补助: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的担保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三、补助申报程序
融资成本补助:贷款到期后,企业可将担保以及银行贷款相关凭证资料通过管理公司向商务厅申请融资成本补助。管理公司受理企业融资成本补助申请,向合作金融机构核实后报商务厅、财政厅审定,并同步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下达资金。对发生贷款逾期的企业不予补助。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四川省“服保贷”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
(二)《2025年“服保贷”融资成本补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
(三)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件)、担保费发票(复印件);
(六)拟申请补贴的贷款结清后的企业征信。
以上资料(含复印件)均需提供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日—7月20日
六、其他事项
请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我司相关客户经理咨询(或致电028-85928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