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贴息补助
对获得“天府服保贷”支持并按时足额还款的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年化1.5%给予贴息支持。
1.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生产性、生活性及新兴中小微服务业企业。
2.企业依法正常生产经营,信用记录良好,无安全、质量、诚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单户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到期后可续贷。
短期最高不超过1年期LPR+150BP
中长期不超过1年期LPR+200BP
担保费不高于贷款金额的1%
贷款期限最长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