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3文章来源:
四川富华商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创公司”)系四川省财政厅和商务厅指导成立的管理公司,受托管理运营“服保贷”产品。
第一部分 比选内容
为保障我司各项涉法事务合法合规开展,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风险补救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司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公司制度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程序择优确定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司法律顾问,特邀请贵公司前来参加本次比选。
项目名称: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发出邀请函时间:2024年10月23日
发出邀请函方式:通过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发出邀请函电子信箱:fundplus@163.com
报送应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9日14时
报送应答文件要求:被邀请单位送达应答文件时,送达人需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报送应答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B2座1201室
项目概况:
(一)就委托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审查或草拟、修改委托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函件、声明、宣传资料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材料;
(三)协助委托方监控合同履行风险,对合同违约或侵权等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法律风险或建议方案;
(四)协助委托方修订完善公司内控体系规章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解答委托方有关劳动法的问题,并协助委托方处理劳动争议;
(五)提供与委托方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等法律信息;
(六)根据委托方经营管理需要及要求协助委托方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
(七)根据委托方要求参与重大对外谈判与协商活动;(八)经委托方授权,代表委托方对外发表律师声明、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八)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项目咨询:
联系人:周濛佳
联系电话:18398632571
第二部分 比选要求
一、参选条件
(一)满足以下条件的合格单位,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1.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律所执业许可证;
2.运行规范,成立5年以上,业绩优良,有熟悉民法、行政法、民商法和经济法等方面知识的专业律师团队;
3.在成都市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4.具有成功的国有企业、金融行业法律顾问服务案例,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违纪违规执业行为;
选派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具有担任国有企业或者金融行业法律顾问经验、熟悉国有企业或者金融行业运行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在任何时候发现报价单位提交的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比选资格将被取消,并视情况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服务期限
根据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一般时效为1年,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三、权利义务
(一)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委托方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比选程序
(一)提交资料
有意参加比选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4年10月29日14:00前提交应答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鲜章),报价截止时间后,比选单位不得撤销其报价文件,除采购人要求澄清补正的内容外,比选单位也不得修改其报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亦将不予受理。
(二)召开比选会
我司以采购“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有效项目方案报价对照综合评分表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选人。
(三)结果确定
确定中选人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将与中选律所签订服务合同。
第三部分 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内容
一、法律顾问服务应答文件
报价人应当以自身名义向我公司出具书面《法律顾问应答文件》含承诺函(见附件),该文件应载明报价人拟为我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意愿,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团队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
3.法律顾问服务方案报价及清单;
4.其他相关资料。
应答文件及附件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文件必须密封,且提供至少正副本各一份。若未按照该要求提供,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比选。
二、其他事项
(一)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司将按照综合评定得分高低依次递补中选单位或重新进行比选。
(二)本公告由四川富华商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法律顾问应答文件及承诺函》
四川富华商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