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 增强经济恢复发展拉动力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 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增强经济恢复发展拉动力;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关键窗口,三季度至关重要。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生效,下大力气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优先保障稳就业、稳物价目标实现。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专项债等政策效能释放还有相当大空间,并能撬动大量社会资金,要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更好发挥有效投资补短板调结构、稳就业带消费综合效应和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一是建立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由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办公、并联审批,连续高效运转。筛选的项目要既利当前又惠长远、有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支撑能力,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有经济效益、能尽早开工。对重要项目按规定单列用地、能耗等指标。至于竞争性产业,还是要完全靠市场化发展。二是依法合规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资金投放等工作,强化激励、不搞地方切块,成熟项目越多的地方得到的支持越大。加快专项债资金使用。引导商业银行相应提供配套融资,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要及时投放。三是各地按质量要求加快项目进度,创造条件确保建设工地不停工、相关产业链供应链不间断,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并注意多用以工代赈办法给农民工提供打工机会。要适时组织部门联合工作组赴地方督促和服务项目推进。加强管理和审计,确保工程质量,不留后遗症,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腐败寻租。 会议指出,消费与民生息息相关,仍应成为经济主拉动力。要支持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消费贷款采取更加灵活的安排。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引导平台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发挥好平台经济创造就业、促进消费作用。加大金融对进出口的支持,积极为企业提供汇率避险等服务。 会议指出,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畸轻畸重。一是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稳定社会预期。二是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必须于法于规有据。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有权不能任性,做事要合法合规,解决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会议决定,取消29个罚款事项,用其他方式规范管理;对24个一般或轻微违规行为,按过罚相当原则降低罚款数额。严禁乱收费乱罚款。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各财政供养单位要勤俭办一切事业,腾出资金优先保障基本民生。
2022-07-23
四川出台6个方面30条措施 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
记者6月2日获悉,四川省《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近日印发,以6个方面30条措施,对接落实国家系列稳增长政策,努力做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工作,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保持全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5月2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稳定经济增长的重大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6个方面33条政策措施。 会议结束后,我省随即作出安排部署。在评估前期我省已出台政策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并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形成《扎实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的6个方面30条措施主要是—— 加快财税政策落地。包括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加速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5条政策措施。比如,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统一质量标准,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今年阶段性由30%以上提至40%以上。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强化重大项目金融服务、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优化实施延期还本付息4条政策措施。《措施》要求,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着力稳投资促消费。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消费恢复发展、推动文旅消费回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7条政策措施。 成达万高铁等3个铁路项目、西昌至香格里拉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都将于年内全面开工建设。 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包括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用网等成本、有序推进企业保产保供、促进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支持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发展、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5条政策措施。《措施》要求,发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省级工作专班作用,抓好产业上下游对接、物流保障、产销对接等工作,全力保障用工、资金、原材料等要素,帮助企业解决堵点卡点问题。 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扩大实施社保阶段性缓缴政策、着力稳企稳岗稳就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强化社会民生兜底保障5条政策措施。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措施》还提出,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2022年底。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企业,还可能领到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 统筹发展和安全。包括织密疫情防控防线、强化粮食安全保障、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坚守安全生产底线4条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三州”等地区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加快广安高兴、达州河市、达州万源等政府煤炭储备基地建设等。(记者 张彧希)
2022-06-15
增值税留抵退税、乘用车购置税、缓缴社保费……这场发布会与你有关!
政策Q&A 近日,国务院出台《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出6个方面33项措施。6月2日,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财政支持稳住经济的具体落实措施。一起来关注—— Q1 Q:如何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A: 所谓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再增加退税1420亿元,全年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 一是加快退税进度,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 二是加强库款资金保障。目前,中央财政安排的1.2万亿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已全部下达完毕。对于留抵退税资金,中央财政单独调拨和预拨,省级财政部门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既要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也要确保基层“三保”支出足额保障。 三是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Q2 Q:如何确保专项债加速发行使用? A: 国务院要求,今年新增专项债券要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并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财政部门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中央财政方面,一是及时印发工作通知,压实地方责任,指导地方稳妥有序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确保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各地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发挥专项债券在提振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将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项目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二是按月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通报预警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支出进度。三是继续做好疫情期间地方债发行代操作工作,指导省级财政部门提前做好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发行前准备工作,力争做到早发行、早使用,确保不因疫情原因影响地方债发行进度。 地方财政方面,一是及时编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提前安排发行时间,按要求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债券发行工作;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优先支持在建和前期工作充分的成熟项目,确保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做好项目用地、环评、用能等的协调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短期内无法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可按程序调整至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三是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申请市场化配套融资。 根据各地发行计划,今年已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基本能够在6月发行完毕。 Q3 Q:今年的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政策有何新特点? A: 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与2009年、2015年的减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相比,此次政策的实施范围更广,受益面更大。 在实施范围方面,前两次政策均针对的是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此次明确为2.0升及以下,预计有大约870多万辆乘用车可以享受政策优惠。 在受益面方面,此次政策优惠对象明确为单车不含税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乘用车。 Q4 Q:如何落实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策? A: 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通过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严格按规定支付采购资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原来的6%-10%提高至10%-20%。也就是说,在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先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增加小微企业的中标机会,中标后仍按小微企业实际报价签订合同。同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也由2%-3%提高至4%-6%。 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获得的工程合同份额,切实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Q5 Q:如何支持助企纾困? A: 一是大规模减税退税降成本。202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年退税减税约2.5万亿元,其中留抵退税约1.5万亿元,彻底解决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问题。近日,国务院决定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又新增退税1420亿元,这些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获得现金流支持。 二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渡难关。一方面,延长缓缴期限,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另一方面,扩大实施范围,将上述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政策,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渡过暂时的难关。 三是加大稳岗支持保就业。将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扩大至所有困难参保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加大扩岗补助等支持,全力支持企业稳岗发展。 四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添动力。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等,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五是落实好融资奖补政策强扶持。指导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严格落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不低于1万亿元的要求。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至2023年。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30亿元,支持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财政部还配合工信部开展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努力给他们解压纾困。
2022-06-04
这些钱退给你、这些钱能减免、这些钱能缓缓……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支持来了!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围绕扎实稳住经济推出六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哪些钱能免?哪些钱能缓?哪些钱能退?哪些方面要发一笔钱?一起来看! 这些钱退给你—— 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   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 这笔钱发给你—— 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   ● 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 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   ●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发放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   针对当前农资价格依然高企情况,在前期已发放200亿元农资补贴的基础上,及时发放第二批100亿元农资补贴,弥补成本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 154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   ● 用好中央财政下拨的154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   ● 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 这些钱能缓缓—— 社保费   ● 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   ●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   ●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受疫情影响隔离观察或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住房、消费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 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住房公积金   ●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 各地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满足实际需要。 这些钱能减免—— 房屋租金   ● 2022年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3—6个月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 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 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这些钱要降—— 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 指导地方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等费用予以补贴。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   ● 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 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这些事儿不花钱——   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当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检测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2022-06-01
四川出台政策促进消费恢复发展 从6方面安排专项资金补助
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近日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消费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从6个方面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释放消费潜力。 支持发放消费券——鼓励市(州)面向餐饮、零售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发放消费券。 促进汽车消费——支持各地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推出新车折扣、最低首付比例、以旧换新、新车保险费优惠、降低汽车贷款利率等“组合优惠套餐”刺激汽车消费。 促进家电消费——支持各地联合生产厂家和家电销售企业实施家电促销活动,对城乡居民新购买或以旧换新的智能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手机、电瓶车等六类智能节能产品给予补贴。 促进餐饮消费——支持市(州)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且经营困难餐饮企业应缴的水电气费用给予补贴。 支持开展促销活动——在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市(州)举办综合型主题促销活动。 “服保贷”支持中小微企业——扩大“服保贷”风险补偿金池。支持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用好“服保贷”政策,力争2022年实现累计投放不低于20亿元贷款规模,助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记者 陈碧红)
2022-05-30
关于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这场发布会提到这些要点
政策Q&A 国家发改委5月3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关情况。一起关注—— Q1 Q:下一步怎么做? A: 全力推动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靠前发力、适当加力,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合理扩大有效需求,确保粮食、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重点领域加快复工达产,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Q2 Q:在稳投资方面,盘活的存量资产投向哪里?如何做到有效投资? A: 为贯彻落实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近日国家发改委报请国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盘活存量资产,就要把回收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建设,形成新的有效投资,实现良性循环。 一是要牢牢把握投资方向。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对盘活存量资产的回收资金,要确保主要用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精准有效支持102项重大工程等,形成有效投资。 二是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回收资金用于的新建项目,要推动加快前期工作,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发挥回收资金效益。 三是要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可按规定对新项目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Q3 Q:哪些行业、哪些地区可以缓缴社保费? A: 缓缴社保费政策是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前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此次扩大缓缴范围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二是在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实施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原来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到年底。从区域来讲,对受疫情直接影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用疫情严重地区缓缴政策范围;从行业来讲,对虽然没有在疫情严重地区、但受整个产业链供应链影响,生产经营也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可以适用行业缓缴政策范围。 Q4 Q:失业保险加大稳岗力度,有哪些新部署? A: 一是稳岗返还标准更高。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政策,在前期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60%提至90%的基础上,考虑到部分大型企业的实际情况,此次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支持各类参保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二是留工补助范围更广。为支持更多企业稳岗留工、纾困发展,拓宽一次性留工补助受益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同时,各省根据疫情影响程度和基金结余情况,还可扩大到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 三是支持扩岗举措更新。在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等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一项激励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的扩岗政策。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目前,前期出台的失业保险稳岗和留工补助政策已逐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这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正在抓紧落实落地。 Q5 Q: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上,有哪些“组合拳”? A: 一是政策“组合拳”。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各类政策举措20余个,从实施组合式税收优惠、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减免国有物业房租等多个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5月9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从加大资金支持、缓解融资难回款难、推动降成本扩需求和加强服务保障等4方面提出了10条具体举措。财政部、国资委、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6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总共有14条24处支持中小微企业,比如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 二是服务“组合拳”。工信部于5月份在全国开展了以“纾困解难,助力发展”为主题的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同时,深入实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4个专项行动。 此外,坚持纾困与培优相结合,本周将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构建涵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综合督查,加大整治涉企乱收费、清理拖欠账款等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Q6 Q:目前我国能源供需形势如何?如何保供稳价? A: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我国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目前,我国主要油气企业成品油库存保持高位运行,天然气管存、罐存均处在高位水平,能够有效保障需求。 在推动煤炭产量责任落实方面,国家发改委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释放先进产能。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发挥好煤电油气运部际协调机制作用,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措施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并将产能和产量目标明确到产煤的所有省份,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地方和企业加快先进产能释放,1-4月,全国煤炭产量14.48亿吨,同比增长10.5%,能够保障合理用煤需求,随着产能持续释放,后续供应能力还将进一步增强。 二是不断增强煤炭运输和储备能力。近年来持续加强煤炭集疏运建设,推进公铁水多式联运,煤炭运输能力大幅增强。同时,加快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重点地区储备能力持续提升,政府可调度的储备资源大幅增加,在煤炭保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稳定长协价格,确保民生用煤需要。今年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完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有效降低电力企业用煤成本,进一步夯实了能源电力供应基础。 Q7 Q:稳工业经济、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有哪些措施? A: 工信部把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作为首要任务,立即建立防疫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需物资、农业生产重要物资、战略性产业关键物资四大领域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并实行动态调整,搭建汽车、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协调平台,聚焦长三角等重点区域,推动关键节点企业复工复产,以点带链促进产业链畅通,以链带面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动态调整部级“白名单”企业范围,推动加快省级“白名单”企业区域互认,并强化上下游衔接服务。需要明确的是,“白名单”制度只是阶段性的应急之举,目标是全面实现复工达产。还将采取点对点、一对一、短平快等方式,帮助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和关键节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稳定生产、增产扩产。 二是以更大力度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把各项政策举措解读好、宣贯好、落实好,形成政策叠加放大效应,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三是着力扩大投资和消费。加快实施制造业“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引导基础电信企业适度超前部署5G基站、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充分挖掘汽车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潜力,培育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加快5G、工业互联网与垂直行业的融合应用。 Q8 Q:稳外贸、稳外资方面上有哪些措施? A: 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狠抓稳外贸等政策落地见效,特别是要向中小微外贸企业适当倾斜,用足用好出口退税、信贷信保支持等政策,力争将企业综合成本降下来。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平等适用各项政策,切实享受国民待遇。 二是着力推动出台新配套措施。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加大制造业、研发中心等领域引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引资结构,提高引资质量。同时,还将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做好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储备。 三是着力稳定外贸外资企业预期。指导各地方加快完善重点外贸企业服务保障制度,加大对外贸货物物流运输畅通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发挥好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积极回应外资企业营商便利等诉求。进一步梳理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加大招商和要素保障力度,推动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达产。 Q9 Q:目前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能力如何? A: 总的看,我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多年连丰”,库存充裕;生猪产能处于较好水平,牛羊禽肉产量保持稳定,在田蔬菜面积同比增加,供给能力充足。此外,经过近几年应对疫情的实践,各地应急保供稳价能力持续增强,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我国成品粮油价格基本稳定,猪肉价格处于较低水平,蔬菜价格稳中回落。 2021年11月,国家发改委牵头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扩大保障范围,将此前的“四类人群”扩大到“七类人群”,同时进一步缩短了补贴发放时限。其中,补贴标准不是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联动,物价涨幅越大,价格临时补贴金额越高。近期,部分地方达到了启动条件,已经启动了相关机制,正在按程序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加强相关工作调度,督促各地落实到位,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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